什么是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一同居住。偶尔地与别人同居,不是法律上的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情形。
假如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一同居住,则构成重婚,是《刑法》制裁的对象。一方“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无过错方的离婚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且无过错方有权需要过错方给予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这种同居行为,紧急侵害了合法婚姻关系无过错方的权益,破坏了夫妻间相互对两性生活的忠实,是婚姻关系不健康、不和谐至关要紧的原因。
关于什么是持续、稳定的一同居住?多久算是持续和稳定?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暂时还没作出相应的讲解,由各级法院自由裁量。在地方,有些高级人民法院规定了3个月视为持续和稳定,但这并没在全国达成协议。我相信,伴随实践中这种案件的增多和各地法院审判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和总结,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在适合的机会对此做出更细致的讲解,以利于司法的统一。
有关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交易婚姻和其他干预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丢弃。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什么是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有关常识,期望大伙可以多多知道,假如在将来遇见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状况,就能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