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哺乳期离婚孩子肯定归女方吗
未必。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或其他紧急疾病,子女不适合与其一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需要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缘由,子女确没办法随母方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爸爸妈妈均需要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缘由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或者其他紧急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合与子女一同生活。
2、哺乳期离婚如何判孩子
解决哺乳期离婚所涉及的子女抚养问题,其重点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据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文规定,离结婚以后,子女无论其直接监护人为父或是母,皆为双方之合法子女。爸爸妈妈双方均需承担对子女的赡养、教育与保护之责任与义务,不可推卸。
第二,针对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应由妈妈直接负责抚养。这就意味着,在哺乳期内,除非存在特殊状况,不然法院一般会偏向于将子女判给妈妈抚养。
然而,在实质情形中,决定是不是将子女判给妈妈抚养,还需考虑很多原因,如妈妈的抚养能力、爸爸的抚养条件、子女的个人意愿(尽管两岁以下的儿童一般没办法明确地表达我们的意愿)、双方的经济情况、生活环境等等。法院将会全方位衡量上述原因,并依据最有益于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若子女年满八周岁,则法院在做出裁决时还须充分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结婚以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爸爸妈妈双方的子女。
离结婚以后,爸爸妈妈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结婚以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妈妈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爸爸妈妈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根据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必。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或其他紧急疾病,子女不适合与其一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需要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缘由,子女确没办法随母方生活的。